与此同时,石嘴山市节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办公室发布关于对部分重点用能企业开展错峰限产、停产及停产停建整改的通知:今年一季度,全市能源消费量达497.1万吨标准煤,同比增加27.3%,单位GDP能耗同比上升7.1%,能耗强度不降反升,被自治区列为一级预警状态。1-4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达618.63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7.7%,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上升3.6%,全市节能形势十分严峻。5月28日,自治区发改委召开能耗双控形势严峻地区工作推进会,对一季度能耗强度不降反升的石嘴山市、中卫市及宁东管委会进行约谈,要求实施错峰限产停产,必须在二季度末遏制能耗增长势头,实现能耗强度与一季度环比下降。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相关要求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双控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通报》(发改办环资(2020)893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十三五”以来节能审査等审批手续不齐全的项目一律停建、停产整改。(二)1-4月份能耗、煤耗超控制目标进度10%以下的企业实施错峰整改。(三)1-4月份能耗、煤耗超控制目标进度10%-20%的企业实施错峰限产。(四)1-4月份能耗、煤耗超控制目标进度20%以上的企业实施错峰停产,能耗、煤耗控制目标进度50%以上的企业实施重点错峰停产,错峰停产时间与能耗、煤耗目标进度匹配,能耗、煤耗已超年度控目标的企业立即错峰停产,整改时间为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如下图所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