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一年的多种举措集中整治,我国全面取缔“地条钢”已取得明显进展,在地方政府和钢企的共同努力下,钢材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多地已提前完成钢铁去产能年度任务指标,成效来之不易。然而,由于“地条钢”生产工艺简单门槛与成本较低、利润高且隐蔽性强不易查处,致使一些地区无良企业有恃无恐,出现了“地条钢”生产顶风作案的新趋势。一吨“地条钢”纯利润超过1500元,有些黑加工地点一天甚至能赚十万元,这怎不让唯利是图者利令智昏?
取缔“地条钢”是党中央、国务院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家要求各地在2017年6月底之前彻底清除“地条钢”,尤其是严防落后产能死灰复燃。如今取缔时限已过,仍有一些地区和企业违反禁令我行我素,顶风新上“地条钢”,与国家战略背道而驰,于国计民生祸害多多,违犯法规性质恶劣,实乃不能容忍。
笔者认为,造成这种恶果的主要因素是现行的“打击”“查处”仍缺乏有效力度和手段,必须三方发力坚决彻底取缔“地条钢”,让其没有存活空间。
第一方——政府和职能部门,要把彻底取缔“地条钢”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好,鼓励各界重奖举报,严惩“地条钢”产销企业,罚没产品直至“刑法伺候”。对于在“地条钢”产销过程中的失职失察问题,对直接和间接责任人拿出“责任状”查处问责,按照法规顶格处罚,该摘“乌纱帽”的摘帽,该法办的法办,决不能手软,决不搞“下不为例”。否则,彻底取缔“地条钢”就是一句空话。
第二方——“地条钢”产销企业,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立即停产停业“弃暗投明”,按照管理部门要求,能转型升级的转型,转型无望的另寻生路。否则,即便你混过了今年,但毕竟会“占小便宜吃大亏”,早晚满盘皆输倾家荡产,直至“进局子”,不信你就走着瞧。
第三方——社会力量,要广泛参与对“地条钢”的合力“围剿”,使“地条钢”生产成为过街老鼠,无所遁形。为“地条钢”等落后产能生产者供电的企业,要坚决断电,否则与生产“地条钢”同责同罪。特别是钢铁最终用户,要坚决不买不用“地条钢”断其销路。别忘了,建筑等行业早已实行终身追责,一旦因使用“地条钢”而房倒屋塌甚至造成人员伤亡,你啥罪过还不清楚吗?更多硅锰、硅铁、铬铁行情信息请继续关注铁合金现货网。